问题
问答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了普通合伙企业A企业。甲、乙分别出资12万元。丙出资10万元。在该企业存续期间,该企业发生了下列事实:
(1)4月,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20万元的买卖合同。乙知道后,认为该买卖损害了公司利益,认为该合同无效,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以公司名义与B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
(2)6月,A企业吸收丁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并管理企业事务。
(3)8月,丙欠C企业的6万元作为出资额的借款到期,但丙个人不足清偿债务。经甲同意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转让,丁不知情。
(4) 10月,丁因未履行出资义务,被要求退伙。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其入伙后的权利和责任有哪些
答案
参考答案:一般来讲,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是,如果原合伙人愿意以更优越的条件吸引新合伙人入伙,或者新合伙人愿意以较为不利的条件入伙,也可以在入伙协议中另行约定。关于新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问题,《合伙企业法》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