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乙、丙共同投资设立了普通合伙企业A企业。甲、乙分别出资12万元。丙出资10万元。在该企业存续期间,该企业发生了下列事实:
(1)4月,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20万元的买卖合同。乙知道后,认为该买卖损害了公司利益,认为该合同无效,要求各合伙人作出决议,撤销甲以公司名义与B企业签订合同的资格。
(2)6月,A企业吸收丁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并管理企业事务。
(3)8月,丙欠C企业的6万元作为出资额的借款到期,但丙个人不足清偿债务。经甲同意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转让,丁不知情。
(4) 10月,丁因未履行出资义务,被要求退伙。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丁是否符合被退伙的条件退伙的情形有哪些

答案

参考答案:丁的情况不符合被退伙的条件。合伙人退伙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自愿退伙。二是法定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违反上述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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