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县依法持有采砂许可证的采砂公司有甲、乙、丙、丁四家,县政府以保护河道为由,一方面要求河道主管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另一方面却要求河道主管机关只准予延续甲公司的采砂许可有效期,当四家公司采砂许可即将到期并依法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延续时,河道主管机关犹豫不决,未能在乙、丙、丁三家公司的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前向其作出是否延续采砂许可有效期的决定。但却在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后。以县政府的决定为依据,注销了这三家公司的采砂许可证。乙、丙、丁三家公司不服,欲向法院起诉。
本案中,河道主管机关未在乙、丙、丁三家公司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该不作为的法律后果是______。
A.三家公司的采砂许可有效期视为准予延续
B.三家公司在河道主管机关作出最终决定之前不能继续从事采砂活动
C.视同河道主管机关作出不准予延续采砂许可有效期的决定
D.三家公司在采砂许可有效期届满后必须依法办理采砂许可的注销手续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50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故本题答案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