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2008年6月受托为某企业加工10艘游艇,受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成本为40000元,辅助材料成本8500元;完工后,委托方支付材料价款不含税48500元,加工费不含税35000元,受托方不销售该类型号游艇。游艇的成本利润率和消费税税率均为10%,该业务应缴消费税税额为( )元。
A.102055.56
B.11420.57
C.12428.57
D.13040.57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上述业务,不属于消费税法规中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不适用委托加工的组价公式。 该业务应缴消费税额=〔10×(40000+8500+ 35000)×(1+10%)÷(1-10%)〕×10%= 102055.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