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公司对上商局的行政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开庭后,某公司经两次传票传唤皆没有到庭应诉。对此行为怎样处理 ( )
A.法院应判决某公司败诉
B.法院应视之为申请撤诉
C.法院可以裁定继续审理,缺席判决
D.工商局的决定自然维持
答案
参考答案:B,C
解析:[考点] 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制度
《行政诉讼法》第4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9,条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经两次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裁定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原告撤诉,如果原告仍拒不到庭的,可以比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缺席判决。”据此,B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