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王申住江苏省甲市东区,李全住甲市西区,两人系同一工厂工人。两人于1999年2月18日在甲市南区发生口角,并相互扭打,李全将王申打成轻伤,王申住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4500元。经本厂领导调解,两人达成如下协议:"李全于1999年3月底前赔偿王申医药费3000元整,并在本厂当众公开向王申赔礼道歉。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提交北区(双方工厂所在地)王桥居民委员会调解解决,或者提交江苏省内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事后,李全下岗,失去工资收入,未能按期履行赔偿义务,也未公开赔礼道歉。王申以伤害赔偿为由,于1999年5月向甲市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全赔偿医药费3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受理了本案。李全认为本案打架地点在南区,两人所在工厂在北区,同时双方已订立仲裁协议,西区人民法院无权受理,故提出管辖异议。西区人民法院无权受理,故提出管辖异议。西区人民法院认为李全的管辖异议成立,以"[西民]初字(1999)第87号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王申对此裁定表示不服。如果你是王申的代理律师,请代写一份行使诉讼权利的诉讼文书。

答案

参考答案: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王申,男,××岁,汉族,江苏省甲市人,××厂工人,住甲市东区律考路99号。  诉讼代理人:某甲,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李全,男,××岁,汉族,江苏省甲市人,无业,住甲市西区法院路88号。  上诉人因被上诉人人身伤害侵权赔偿一案,不服甲市西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5月20日[西民]初字(1999)第87号民事裁定书,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裁定撤销[西民]初字(1999)第87号民事裁定书;  2.将本案移交甲市西区人民法院审理;3.本案的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负担。  上诉理由:  1.因本案为人身伤害侵权赔偿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均享有对本案的管辖权。西区是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的住所地,西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上诉人向该法院起诉后,法院理应对本案进行审理;  2.被上诉人在管辖异议中提出的本案已订立仲裁协议的理由不能成立。原仲裁协议只写明“提交江苏省内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但没有具体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此属于约定不明确的仲裁协议。协议双方未能对此达成补充协议的,该仲裁条款无效;  3.被上诉人在管辖异议中提出的本案打架地点在南区,两人工厂在北区,因而西区法院无权审理的理由不能成立。在本案中,南区是侵权行为地,而北区完全与本案无关。在南区人民法院与西区人民法院均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情形下,上诉人有权选择起诉,先受理的法院享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被上诉人在一审中提出的管辖异议不能成立,西区人民法院不应当支持,因此[西民]初字(1999)第87号民事裁定书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3条应当予以撤销,本案仍应移交西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特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的规定向贵院提起上诉,请依法裁定。       此致    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王申                               1999年5月29日                               代书人:某甲    附:本上诉状副本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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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后面题目题。(共计22分)

余靖传二

朱 熹

余靖,字安道,建州人。事仁宗,官至工部尚书。范文正言事忤大臣,贬知饶州。谏官御史口避祸,无敢言者。公独上书曰:“陛下亲政以来,三逐言事矣。若习以为常,不甚重惜,恐钳天下之口。”书既上,落职监筠州酒税。尹洙、欧阳修相继抗疏论列,又以书谏官以得罪远谪。时天下贤士相与惜去,号为“四贤”。

奉使契丹,入辞。书所奏事于笏,各用一字为。上顾见之,问其所书者何?靖以实对。上指其字一一问之,尽而后已。

庆历四年,元昊请和,将加封册。而契丹以兵临境上,遣使言为中国讨贼,请止毋与之和。朝廷患之,久议未决。公独谓中国厌兵久矣,此契丹所幸。一日使吾息兵养勇,非其利也,故用此扰我耳,是不可听。朝廷虽是公言,犹留夏册不,而假公谏议大夫以报。公从十余骑驰居庸关,见虏于九十九泉,从容坐账中,辨析往往复数十,卒屈其议,取其要领而还。朝廷遂发册臣元昊。西师既解严而北边亦无事。

使契丹,能为胡语,契丹爱之。及再往,虏情益亲。余作胡语诗,虏主大喜,还坐官。

唐之番舶装船,旧皆取税。公奏罢之,以来达商。又请立法,戒当任官吏不得市南药。及公北归,不载南海一物。

本名希古,韶州人。举进士,未预解荐,曲江主簿王仝(tóng)善遇之。时知韶州者举制科,仝亦举制科。知州怒,以为玩己。捃其罪无所得,惟得仝与希古接坐。仝坐“违敕”停任,希古杖臀二十。仝遂闲居虔州,不复仕进,希古更名靖,取他州解放及第。范公参政,引为谏官。秘书丞茹孝标丧服未除,入京私营身计。靖上言孝标冒哀求仕不孝。孝标由是获罪,深恨靖。靖迁龙图阁直学士,王仝数书于靖求仕,靖不能应其求。孝标闻靖尝犯刑,诈匿应举,乃自诣韶州,购求其案得之。时钱子飞为谏官,方攻范党。孝标以其事诏之,子飞即以闻,诏下虔州问王仝。靖阴使人讽仝,令避去,仝辞以贫不能出。靖置银百两茶篚中托人饷之,所托者怪其重,开视窃银而致茶于仝。仝大怒,及诏至,州官劝仝对,当日接坐者余希古今不知所在。仝不从对,称希古即靖是也。靖遂以 * * 分司。

(本文节选自《五朝名臣言行录》)

小题1: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3分)

A.谏官御史口避祸缄:闭口

B.又以书谏官以得罪远谪让:指派

C.各用一字为目:纲领

D.犹留夏册不遣:派遣小题2: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词的意义和用法都相同的一项是(   )(3分)

A.范文正言事忤大臣焚百家之言,愚黔首

B.时天下贤士相与惜去今其智乃反不能及,可怪也欤

C.自诣韶州设九宾于廷,臣敢上璧

D.靖置银百两茶篚中托人饷之苏子与客泛舟游赤壁之下小题3: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都体现余靖“敢于直言”的一组是(   )(3分)

①不甚重惜,恐钳天下之口    ②又请立法,戒当任官吏不得市南药

③余作胡语诗,虏主大喜      ④及公北归,不载南海一物

⑤靖上言孝标冒哀求仕不孝    ⑥靖阴使人讽仝,令避去

A.①②⑤

B.①④⑥

C.②③⑤

D.③④⑥小题4:下列对原文的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范仲淹被贬至饶州任知州后,余靖、尹洙、欧阳修等人上书为范仲淹辩护,因此都得罪当权者而遭到贬官。当时的贤士都为他们被贬出朝而惋惜,称他们为“四贤”。

B.庆历四年,朝廷派余靖以谏议大夫的名义带着十多个随从驰往居庸关的九十九泉,见到契丹的国主,并说服了他,从而替朝廷解除北部边境的危机。

C.余靖不仅能用契丹语说话,而且能用契丹语作诗。当他第二次出使契丹时,契丹人对他更加热情,契丹国主也大为高兴,但余靖却因此而被贬官。

D.茹孝标抓住余靖隐瞒曾受过刑罚而去参加科举考试的事,让谏官钱子飞将余靖的案子上奏给仁宗,终使余靖在被贬龙图阁学士之后又被贬为 * * 分司。小题5: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划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若习以为常,不甚重惜,恐钳天下之口。(3分)

(2)孝标闻靖尝犯刑,诈匿应举,自诣韶州,购求其案得之。(4分)

(3)靖阴使人讽仝,令避去,仝辞以贫不能出。(3分)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