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某在某市有一套街面住房3间,但年久失修,不能保证安全。黄某想租来居住,汤某将房屋状况如实告知黄某,黄某说这不成问题,遂与汤某口头约定租期1年,就连同其妻子、孩子搬人该房。 2个月后,适逢雨季,该房严重漏水,黄某提过多次让汤某维修,但汤某一直未修,黄某遂自己雇人把房修好,耗资200元,并因漏水,有10天时间在朋友处居住。设在黄某租住期间,王某因开店与汤某商量购买该房。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黄某知道后,以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抗辩,致使汤某无法履行与王某的合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黄某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因为黄某与汤某的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B.黄某享有优先购买权,黄某可以该优先购买权进行抗辩
C.王某与汤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王某只能向汤某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D.王某与汤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王某可向汤某追究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B,D
解析:本题涉及优先购买权的问题。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论定期租赁或不定期租赁,均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卖该房屋的情况下,可以该优先购买权进行抗辩。本题中,王某与汤某之间的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王某因合同得不到履行,造成的损失,可向汤某追究违约责任。故本题选项为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