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员工甲2013年8月1日进厂,月工资3000元,但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5月1日,公司对劳动合同普查时,发现与员工甲漏签了劳动合同,公司表示要与员工甲补签劳动合同,员工甲同意补签,但是要求公司先向其另行支付其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5月1日的一倍工资,否则拒绝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所给材料请回答:
若公司与员工甲直至2014年9月1日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甲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能否拒绝?为什么?(3分)
答案
参考答案:公司不能拒绝。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案中,若公司与员工甲直至2014年9月1日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就已经满一年,员工甲可以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公司不能拒绝。(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