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10年3月1日,甲(男,1992年12月10日出生)和乙(女,1995年8月1日出生)为购买高档手机骗走邻居家3岁的小孩,准备将其卖出,两人将孩子关在城郊一处废弃库房后,甲去外地寻找买主,并安排乙看管孩子,孩子哭闹不休,乙难以忍受,离开库房,弃之不顾,甲得知乙不在库房,就要求乙速回,乙不予理会,最终导致孩子饿死。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甲和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答案

参考答案:

甲和乙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共同犯罪。

因为甲构成拐卖儿童罪和非法拘禁罪,乙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和故意伤害致死罪,但乙对拐卖儿童罪不负刑事责任。甲对乙故意伤害孩子致死的行为无共同故意,甲和乙在非法拘禁行为的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