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10年3月1日,甲(男,1992年12月10日出生)和乙(女,1995年8月1日出生)为购买高档手机骗走邻居家3岁的小孩,准备将其卖出,两人将孩子关在城郊一处废弃库房后,甲去外地寻找买主,并安排乙看管孩子,孩子哭闹不休,乙难以忍受,离开库房,弃之不顾,甲得知乙不在库房,就要求乙速回,乙不予理会,最终导致孩子饿死。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甲的行为如何定罪?
答案
参考答案:
甲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和非法拘禁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卖、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甲为取得非法利益,准备将邻居家的小孩卖出,且已实行拐卖行为,成立拐卖儿童罪既遂。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甲拐卖儿童后将其关在城郊的库房中,非法剥夺了小孩的人身自由,成立非法拘禁罪。甲已满16周岁,对两罪负有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