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大宇公司与宇通公司因合作合同纠纷诉至南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1)宇通公司赔偿损失100万元;(2)解除双方的合作合同。判决作出后,当事人上诉至某省高院,省高院维持了原判。现宇通公司认为双方的合作合同不应当解除,遂就此申请再审。则:( )

A.当事人可以向省高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B.如果该案再审,再审法院应当对原判的两项结果一并进行审查
C.再审法院如果认为该案事实不清,可以发回重审
D.该案如果再审,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某省高院进行审理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故若申请再审,只能向二审的上一级法院即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故申请再审的法院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A项错误。
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故再审法院仅仅依照当事人提出再审的范围内容审查本案,所以B项错误。
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解释》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再审案件,发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但原审人民法院便于查清事实,化解纠纷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故本案中再审应当按照二审程序审理,而二审程序审理可以依法发回重审。故C选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81条第2款规定: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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