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王某以个人名义向张某独资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借款10万元,借期1年。不久,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将上述借款全部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半年,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未对债务的偿还作出约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张某向王某请求偿还

B.由张某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C.飞跃公司只能向王某请求偿还

D.由飞跃公司向王某和李某请求偿还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夫妻债务的偿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据此,王某向飞跃百货公司借款10万元虽系婚前个人债务,但所借之钱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该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王某和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张某与其设立的飞跃百货有限公司人格独立,故债权人是公司而非张某。所以,本题应选D项。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