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贾某在抢劫于某的过程中见于某拼命反抗,用刀猛刺了于某一刀,于某大声呼救,贾某怕罪行暴露,遂弃刀逃跑。于某被刺成重伤。贾某的行为构成:

A.故意伤害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抢劫罪未遂

D.抢劫罪既遂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点是抢劫罪。《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人户抢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7)持枪抢劫的;(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这8项是抢劫罪的加重情形。抢劫罪的既遂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非法控制了财物的所有权。本案中,贾某为劫取财物,实施了严重的暴力行为,致被害人于某受重伤,符合抢劫罪的加重构成,而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贾某因害怕罪行暴露而放弃继续劫取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的未遂,故本题答案是C。

材料题

阅读材料:孙中山先生是伟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他殚精竭虑地勾画中国社会的发展蓝图,并为之进行不懈的奋斗。

材料一 文明越发达,社会问题越着紧……英国财富多于前代不止数千倍,人民的贫穷甚于前代也不止数千倍,并且富者极少,贫者极多。……美国官吏有由选举得来的,有由委任得来的。……无论是选举、是委任,皆有很大的流弊,就选举上说……美国代表院中,往往有愚蠢无知的人夹杂在内。——孙中山《民族的、国民的、社会的国家》(1906年)

材料二 政是众人之事,集合众人之事的大力量,便叫做 * * ; * * 就可以说是民权。治是管理众人之事,集合管理众人之事的大力量,便叫做治权;治权就可以说是政府权。所以政治之中,包含有两个力量:一个是 * * ,一个是治权。这两个力量,一个是管理政府的力量,一个是政府自身的力量。——孙中山《三民主义·民权主义》

材料三 (欧、美)没有解决土地问题……解决的法子,社会学者所见不一,兄弟所最信的是定地价的法,比方地主有地价值一千元,可定价为一千,或多至二千,就算那地将来因交通发达价涨至一万,地主应得二千,已属有益无损;赢利八千,当归国家。这于国计民生,皆有大益。少数富人把持垄断的弊窦自然永绝,这是最简便易行之法。——孙中山《民族的、国民的、社会的国家》(1906年)

材料四 国家当给佃农以土地,资其耕种……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二、三指出,孙中山认为资本主义国家存在哪些弊端?为此,孙中山提出了哪些政治、经济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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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四与材料三相比,孙中山提出了哪些新的经济主张?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些新的经济主张在当时产生的政治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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