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阅读下列两个相关材料。
材料1:教科书“二氧化碳的性质”的部分呈现内容:
二氧化碳溶于水的过程中,有没有发生化学变化呢
取四朵用石蕊溶液染成紫色的干燥的小花。第一朵小花喷上稀醋酸,第二朵小花喷上水,第三朵小花直接放入装满二氧化碳的集气瓶中,第四朵小花喷上水后,再放入装满二氧化碳的集气瓶中,观察四朵花的颜色变化。
材料2:化学课程标准的内容标准。
内容标准:知道二氧化碳的主要性质和用途
活动与探究建议:实验探究二氧化碳的性质。
试根据以上材料,就“二氧化碳与水反应的过程”的片段内容,回答下列有关问题:

设计如何由实验得出“二氧化碳与水反应原理”的教学过程。

答案

参考答案:教学过程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实验探究:二氧化碳能否溶于水
[提问]刚才有同学说二氧化碳能溶于水,你是
怎么知道的能否自己设计实验,通过实验
探究
[评价]评价学生的实验方案,并给予恰当的
鼓励。
[巡视]观察学生的实验情况并给予适当的
指导。
[结论]二氧化碳可溶于水,1体积水约溶解1
体积二氧化碳。
1.学生交流合作设计实验并上
讲台展示自己的实验装置草图,
讲解原理,教师给予评价。
2.学生动手实验,快速向装有二
氧化碳的矿泉水瓶中倒入半体
积的水,并迅速拧紧瓶塞,振荡
并观察现象,分析原因,得出
结论。
3.部分学生如果实验失败,应在
教师的引导下分析失败的原因。
1.培养学生的实验能
力、科学探究精神以及
合作交流的能力。
2.给学生展示自我的
机会,培养学生敢于表
现自我。
3.培养学生获得知识
的能力和相互合作的
学习能力。关注知识
获得的过程。
实验探究:二氧化碳溶于水后,有没有发生化
学反应呢
[提问]二氧化碳溶于水后,有没有发生化学反
应呢
[实验]1.向干燥的用紫色石蕊试液浸泡过的
小花喷洒稀醋酸。
[信息提示]酸能使紫色石蕊变红色
2.向干燥的用紫色石蕊试液浸泡过的小花喷
洒水。
3.把紫色花放入装有二氧化碳的集气瓶中。
4.把喷水后的紫色花放入装有二氧化碳的
瓶中。
[引导]酸能使紫色石蕊变红,而二氧化碳、水
都不能使紫色石蕊变红,为何喷水的紫色花放
入二氧化碳中就会变红呢
[讲述]请同学们把可乐倒入锥形瓶中,快速用
瓶塞塞紧,并把导管通往紫色石蕊试液中,振
荡锥形瓶。观察现象并分析原因。
把变色的溶液放在酒精灯上加热,再观察
现象。
[提问]为什么变红的溶液又变回紫色
1.观察现象:紫色花变红色
得出结论:酸能使紫色石蕊变红
[以下内容均由学生回答]
2.观察现象:紫色花不变色
得出结论:水不能使紫色石蕊
变红
3.观察现象:紫色花不变色
得出结论:二氧化碳不能使紫色
石蕊变红
4.观察现象:紫色花变红色
得出结论:二氧化碳与水反应生
成了一种酸,是这种酸使紫色石
蕊变红色。
写出反应的文字表达式。
H2O+CO2====H2CO3
分析原因,写出反应的文字表
达式
1.培养学生用发展的
观点看问题。
2.对比实验是化学实
验的重要方法,通过使
石蕊变色的探究,初步
让学生学习对比实验
的理念和方法。
3.培养学生发现问题、
解决问题、总结归纳的
能力。
4.用生活中的物质来
做实验,大大增强学生
求知的欲望,并且通过
学生的亲身体会,对知
识的掌握将更为深刻。

计算题
问答题

2009年6月1日,甲、乙、丙、丁四人决定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10万元,乙以其设备折价出资8万元,经其他三人同意,丙以劳务折价出资6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甲、乙、丙、丁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3)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三人均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签订购销合同及代销合同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该合伙企业经登记于2009年6月20日成立。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合伙人甲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09年6月25日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
(2)2009年7月1日,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c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丁商议后,即向C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甲合伙人元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的权利。
(3)2009年7月10日,合伙人丁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2009年8月11日,合伙人丁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出资4万元。甲、乙、丙、戊之间仍按2:2:1:1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2009年8月15日,合伙企业的债权人C公司就合伙人丁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甲、乙、丙、戊及退伙人丁、经营管理人员A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只领取固定的工资收入,不负责偿还企业债务。丁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A则表示自己只是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2009年8月20日,合伙人乙在与D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D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D公司于2009年8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D公司胜诉。D公司于2009年9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合伙人乙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
问题:
(1)甲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C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3)甲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丙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丁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如果丁向C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丁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
(6)戊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7)经营管理人员A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8)合伙人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乙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9)合伙人丁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