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范教授2006年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薪金3000元,职称补贴2000元,国务院特殊津贴200元,12月取得年终奖 20000元;
(2)每季度给航空协会讲座一次,每次收入6000元;
(3)出版专著1部,稿酬为40000元;
(4)曾于2003年出版的一部10000元稿酬(已完税)的专著追加印数,取得稿酬1000元;
(5)曾于2002年出版的一部20000元稿酬(已完税)的专著再版,取得稿酬20000元,范教授当即通过政府部门将10000元稿酬捐赠地震灾区;
(6)在出访美国期间,其专著被翻译成英文出版,获得版权收入10000美元,(1美元= 8元人民币),在美国该项所得已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2000。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范教授2006年薪金、补贴、奖金类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总和;
(2)当年讲座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总和;
(3)当年出版专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4)追加印数稿酬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5)再版稿酬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6)转让版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答案及解析]
(1)每月薪金补贴纳税=[(3000+2000)-1600]×15%-125=385(元)
国务院特殊津贴免税
年终奖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000÷12=1666.66查表)
年终奖应纳税=20000×10%-25=1975(元)
2006年薪金、补贴、奖金类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总和=385×12+1975=6595(元)
(2)当年讲座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总和
=6000×(1-20%)×20%×4=3840(元)
(3)当年出版专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40000×(1-20%)×20%×(1-30%)=4480(元)
(4)追加印数稿酬应与以前发放的稿酬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0×(1-20%)×20%×(1-30%)=112(元)
(5)再版稿酬应视作另一次稿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0%)=16000(元)
捐赠限额=16000×30%=4800(元)
再版稿酬应纳税=(16000-4800)×20%×(1-30%)=1568(元)
(6)转让版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0000×8×(1-20%)=64000(元)
个人所得额抵扣限额=64000×20%=12800(元)
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12800-12000=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