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3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3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交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4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由于业务蒸蒸日上,4人都得到巨额利润,丁于是准备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的同时,再同他人合作开展另一个运输公司,遭到甲、乙、丙的反对。甲提出要退伙,乙、丙、丁勉强同意,但只同意退甲30万元了事,甲同意,并拿走30万元。半年后,甲妻见运输业务盈利可观,遂向乙、丙、丁提出不再退伙,并把30万元留给丁,3人表示等和甲谈后再说。3天后,丁在运输过程中遭遇车祸,亏损严重。甲、乙、丙、丁对如何分担债务发生争执。
如果李甲拣到牛后故意隐瞒信息,意在占有,与赵丙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
答案
参考答案:二者构成不当得利关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有:取得财产上的利益;致他人受损失;取得之利益与所受之损失有因果关系;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本题中,李甲拣到牛故意隐瞒信息,意在占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使他人受损并取得利益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