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范某与苏某是生意上的竞争对手,二人经常为生意上的事争吵。范某于是怀恨在心,打算杀死苏某。一天晚上范某潜伏在苏某回家的途中,用事先准备好的棍棒将苏某打晕在道路中间,因该条道上时而会有汽车开过,范某怕被人发现,随即逃离现场后苏某被正常开过来的一辆汽车轧死。则对范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评价

A.故意杀人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故意伤害罪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犯罪主观方面与因果关系 本案中,范某持有杀害苏某的故意将苏某打晕在道路中间,且明知道该条道上时而会有汽车开过,怕被人发现而仓皇逃走,将苏某遗留在道路中间,这证明此时他对苏某的死亡结果是持放任态度,苏某的死或不死均不违背范某的意志,且苏某被车轧死是因为范某将其打晕在道路上,范某的行为与苏某的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因为有汽车轧人的存在而中断,范某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多项选择题
问答题 简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