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7%。2009年12月1日,甲企业“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企业通过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析,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12月份,甲企业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12月5日,向乙企业赊销商品一批,按商品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的金额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是成批销售,甲企业给予乙企业10%的商业折扣。
(2)12月9日,一客户破产,根据清算程序,有应收账款40万元不能收回,确认为坏账。
(3)12月11日,收到乙企业的销货款500万元,存入银行。
(4)12月21日,收到2008年已转销为坏账的应收账款10万元,存入银行。
(5)12月30日,向丙企业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甲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
要求:

逐笔编制甲企业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答案

参考答案:本题考核坏账准备的计算。
①借:应收账款 1053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
②借:坏账准备 40
贷:应收账款 40
③借;银行存款 500
贷:应收账款 500
④借:应收账款 10
贷:坏账准备 10
借:银行存款 10
贷:应收账款 10
⑤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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