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
某甲自有城市房屋1间,2006年3月1日与乙签订一份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承租该房。同年8月6日丙向甲提出愿意购买该房屋,甲即将要出卖该房屋的情况告知了乙。到了11月7日乙没有任何答复,甲与丙协商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在双方准备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前数日,甲遇丁,丁愿以6万元买下该房。甲遂与丁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且双方第二天即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变更登记。不久,丁向银行贷款,以该房设定登记抵押。 现就本案例回答第91~94题: |
就本案处理意见而言,下列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丁对房屋的所有权应予保护
B.丙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其损失的责任
C.乙有权继续租赁该房
D.若丁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欲变卖该房以还债,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
参考答案:A,B,C,D
解析:[考点] 抵押权的效力 既然丁取得了所有权,那么就意味着甲对丙构成了买卖合同的违约,理应赔偿丙的合同损失,所以A、B项正确;依照前引《合同法》第229~230条以及《物权法》第190条的规定,CD项也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