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中的权利义务,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的,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B.因租赁房屋存在权属之争或者被依法查封而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应给出租人以合理的期限消除障碍,期满仍未消除的,才能解除合同
C.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租,但在3个月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其同意转租
D.合伙企业租赁房屋用于经营的,签订租赁合同的合伙负责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的,租赁合同终止
参考答案:A
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7条的规定:“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219条的规定处理。”《合同法》第219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故A项正确。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8条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由于无法使用,承租人的合同目的已经落空,解除合同不需要再给宽限期,故B项不正确。《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6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6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解释给了较长的6个月期限,即出租后半年总应该到出租房看一看是否存在转租等现象,C项表述为3个月不正确。《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9条规定,承租人租赁房屋用于以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其共同经营人或者其他合伙人请求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条的意思是,个体工商户一般是以家庭的户为单位,个人合伙是放大了的自然人不同于合伙企业,签约的人死了,共同生活的其他人还要继续生存,应当保护。而合伙企业是一个企业,合伙负责人的死亡不影响企业的生存,企业与出租人签订的合同当然继续有效。故D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