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丁某在某期货公司营业部开立账户,从事期货投资。某日,丁某发出以每手1000元价格卖出白糖合约10手,但由于该营业部场内交易员小王操作不慎,将丁某卖出指令敲成“买入”,从而导致丁某保证金不足,小王向营业部经理汇报后,给丁某透支了营业部其他客户保证金3000元。次日,该白糖合约价格下跌至600元,交易员小王自作主张卖出5手白糖合约,将透支的3000元归还。当日,丁某发现这一事件,即提出索赔。

假设丁某将期货公司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丁某主张没有接到追加保证金的通知,期货公司主张通知丁某追加保证金,但双方都拿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法官应当()。

A.支持丁某的主张

B.支持期货公司的主张

C.亲自重新调取证据

D.根据现有材料综合判断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期货交易所通知期货公司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交易所承担举证责任。期货公司向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客户否认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货公司承担举证责任。根据该规定,本案中的举证责任在于期货公司,如果期货公司不能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尽了通知的义务的话,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法官应当支持丁某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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