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市红桥区王某有一套三居室住房位于中山区,售给金山区李某,在中山区房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时,因工作人员疏忽错将受让人名字写错,李某遂将中山区房管部门诉至法院,则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红桥区人民法院
B.中山区人民法院
C.金山区人民法院
D.该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理由: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管辖。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