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市价格鉴证中心接受委托对该市的被盗车辆进行鉴证,鉴证标的为一辆兰鸟V13型轿车,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该车于2009年7月2日被盗后,三天后被追回,该车制造日期为2003年,行驶证记载的初次领证日期为2005年2月,车身、车架良好,有购置附加费。原购置价格180000元、该车现价为140000元(应当缴纳的费用比率为10%),选取成本法作为价格鉴证方法,鉴证测算过程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6÷(6+6)×100%=50% 鉴证价格=180000×50%=90000(元)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1.成新率的确定有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轿车的正常报废年限为12年,最长不超过15年,起始年为初始登记日期所在年份。本案例中将使用年限确定为12年,即自制造日期起至鉴证基准日止,所以尚可使用年限为7.5年,在确定成新率时,当国家有报废标准时,要将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限为上限,结合鉴证的实际使用状况,综合确定成新率。 2.被盗汽车所缴纳的车辆购置附加费作为其价格构成不可侵害的部分,在进行鉴证时必须予以计算。 3.正确的测算过程应为: 重置价格=基价+应缴纳的有关费用=140000×(1+10%)=154000(元)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7.5÷(4.5+7.5)×100% =62.5% 鉴证价格=154000×62.5%=96250(元)

问答题
问答题 论述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