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4年1月5日,甲与乙之间发生争吵,后来甲将乙打伤,乙时年15周岁,乙的寡母要求甲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乙的身体损害和医药费。 根据上述案情,根据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如果甲将乙打伤,是因为受到了丙的教唆,而丙还给甲提供了工具,而甲年仅12岁,则应当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应当由丙承担主要责任,而甲的监护人承担次要责任。如果甲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丙对甲的侵权行为起到了教唆和帮助的作用,则丙是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解释》第148条第3款的规定,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33条第1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