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大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对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假定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企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03年度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①采用委托代销方式委托乙企业代销产品一批,协议规定,甲企业按协议价收取价款,该批商品的协议总额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为180万元,商品已发往乙企业,4月12日收到乙企业交来的代销清单,得知已经售出代销商品的10%,并于当日收到乙企业交来的代销商品货款收存银行。 ②由于甲企业的现金流量不足,因此为融资需要,与丙企业达成一项售后回购协议,协议规定:出售一批商品给丙企业,销售价格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80万元,甲企业在一年后将该批商品以120万元的价格购回,该批商品已经售出并于当日收到货款存入银行。 ③甲企业将其所拥有的一座桥梁的收费权出售给丁公司5年,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甲企业一次性取得收入40万元,售出后5年甲企业收回收费权,售出5年期间,丁公司负责桥梁的维护保养。取得的款项已收到并如数存入银行。 ④甲企业附属的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03年度共销售家电产品20万元(不含增值税),该批家电的销售成本为16万元,该门市部对家电产品实行“包退、包换、包修”的销售政策。根据以往经验及相关资料证明,“包退”产品占2%,“包换”产品占2%,“包修”产品占1%。 ⑤本年度发生管理费用6万元,销售费用3万元,财务费用9200元,此外未发生其他费用。 要求: (1)判断上述各项经济业务是否应确认收入并计算本年度的收入总额。 (2)编制与确认收入和销售成本有关的会计分录。 (3)计算本年应交的所得税并编制会计分录。 (4)编制与利润分配有关的会计分录(假设当年未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参考答案:
(1)对于事项
①中的业务,应在收到乙企业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收入数额为:200×40%=80万元。确认的销售成本为:180×40%=72万元。对于事项
②,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售后租回不确认为收入。对于事项
③,因为售出5年期间,桥梁维护甲企业不负责,因此应将收入的40万元确认为2003年度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40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400000对于事项
④,根据收入的确认原则,应将扣除销售退回后的收入确认为收入,因此销售家电确认的收入为:20×(1-2%)=19.6万元。相应的销售成本为:16×(1-2%)=15.68万元。因此本年的营业收入总额为:99.6+40=139.6万元。
(2)事项①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936000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0借:主营业务成本720000贷:委托代销商品720000
事项②不确认为收入,故此处不编制其会计分录。
事项③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40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40000
事项④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229320贷:主营业务收入196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3320借:主营业务成本156800贷:委托代销商品156800本年收入总额为139.6万元,营业成本为:72+15.68=87.68万元,则销售毛利为139.6-87.68=51.92万元,则本年利润总额为:51.92-6-3-0.92=42万元。
(3)应交所得税税额为:42×33%=13.86万元借:所得税费用138600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38600借:本年利润138600贷:所得税费用138600
(4)本年净利润为:42-13.86=28.14万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为:28.14×10%=2.814万元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8140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28140结转本年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8140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8140借:本年利润2814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8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