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应遵守一定的基本原则以实现其目标。这些原则的其中一项是职能分离。以下哪项例证没有破坏职能分离原则
A.财务主管有权限签发支票,但将签名印章交给财务主管助理以便使用支票签名机器。
B.对存货负有保管责任的仓库职员有对破损的商品进行处理的权限。
C.销售经理有责任批准赊销,并有注销账户的权限。
D.将未分发的薪金支票交给部门的出勤员,以便邮寄给不在场的员工。
参考答案:A
解析: A.正确。职能分离这项控制减少了每位正常工作的员工可能犯错误及隐藏差错或舞弊的风险。交易、记录及资产的保管职能应授予不同的人。财务部门应保管资产但不应授权或记录交易。由于财务主管助理向财务主管报告,财务主管很少分派与资产保管有关的任务。使用支票签名机器与财务主管助理的其他职责没有冲突,它没有涉及交易的授权或记录。
B.不正确,由于有权处理破损商品会掩盖仓库职员对存货的偷窃。交易权限与资产保管是不相容的。
C.不正确,销售经理能向可控制的企业批准赊销,然后再以坏账注销这个账户。销售经理的赊销权限与其间接接触资产的权限是不相容的。
D.不正确,由于出勤员可以隐瞒某位员工的离开并持有那位员工的薪金支票。记录职责与资产保管职责不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