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三向牛小二借款10000元,约定 2004年10月1日之前偿还,牛小二要求张三提供担保,张三遂决定以其所持有的一家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提供质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是不能质押的,张三的想法错误

B.如果提供质押,则自交付股票之日起质押生效

C.如果提供质押,则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质押生效

D.如果提供质押,则在2004年10月1日之前该股票所分得的股息不属于质押的标的物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担保法解释》第103条:"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   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第104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由此可见,只有C项说法正确。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