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王某投资开办了一家餐馆(个人独资企业),其自行核算的2009年度销售收入为1000000元,各项支出合计为80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元。2010年4月,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有以下几项支出未按税法规定处理:
(1)王某的工资费用60000元全部在税前扣除。
(2)广告费140000元、业务宣传费80000元全部计入销售费用在税前扣除。
(3)业务招待费50000元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在税前扣除。
(4)计提了10000元的坏账准备金在税前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60~64小题。

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元。

A.5000

B.30000

C.45000

D.50000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60%=50000×60%=30000(元),销售收入×5‰=1000000×5‰=5000(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5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00-5000=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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