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在没有规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予给付之前,有权行使(),拒绝对方的履行要求。

A.先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撤销权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点为合同履行指辩权的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当事人未予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