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在对桑某故意伤害一案进行评议时,对案件定性产生了分歧,无法形成一致认识。对此,下列说法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 )
A.合议庭应当向院长请示其对案件的定性意见
B.院长可以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C.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后,审判委员会委员应当在判决书上署名
D.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可以执行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合议庭将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对案件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据此,院长的职责仅限于决定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而不是直接作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故选项A错误。对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合议庭成员应当在判决书上署名,审判委员会成员无须署名,故此,选项C和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