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某不服市政府对其作出的决定,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但没有提交有关证据、依据。开庭时市政府提交了作出行政行为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并说明由于市政府办公场所调整,所以延迟提交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省政府应接受市政府延期提交的证据材料
B.省政府应中止案件的审理
C.省政府应撤销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D.省政府应维持市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
参考答案:C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23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该法第28条第(4)项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4)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可知C项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本题直接考查法条,但是题干的设计比较有迷惑性,它将《行政复议法》中对被申请人提交证据的要求和《行政诉讼法》中被告超过举证期限的举证救济糅合到一起,考生如果对这两种情形分辨不清,就极易弄混,因此要求考生在熟记法条的同时一定要对相似的法条融会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