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直辖市规划局、土地局在进行城市规划联合检查过程中认定甲工厂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应属于乙工厂,因此应乙工厂的申请将甲工厂所占用的土地确权给乙工厂。甲工厂不服,向该直辖市政府申请复议,该直辖市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认为原确权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甲工厂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法院应当受理此案

B.法院不应受理此案,因为直辖市政府的决定是不可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C.直辖市政府的决定是行政终局裁决行为,法院不应受理此案

D.甲工厂应向国务院申请再次复议,而后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2款规定: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所以直辖市政府的决定是行政终局裁决行为,法院不应受理此案。因此,本题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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