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10月,扬子药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公司”)与其他5家国内企业共同筹建鼎立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立公司”),股本总额拟定为1200万元;6家发起企业认购其中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11月,由于扬子公司作为出资的厂房需要装修,发起人共同协商成立鼎立公司筹建处,并以筹建处的名义向中源装潢公司购买一批装饰材料,货款总价79万元。买卖双方约定,鼎立公司一经成立即向中源装潢公司付清全部货款。一周后,中源装潢公司依约将货物运至筹建处指定的仓库。
12月,经证监会批准,扬子公司等6家发起企业发布招股说明书进行公开募股,但募股期限届满未募集到足够资金,公司无法成立。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6家发起企业应当至少认购多少股份并简要说明理由。
(2)中源装潢公司是否有权要求6家发起企业对装饰材料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简要说明理由。
(3)对已经向公众募集的股款,6家发起企业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1)6家发起企业应当至少认购420万元。根据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中源装潢公司有权要求6家发起企业对装饰材料货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当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3)由于公司无法成立,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6家发起企业应当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单项选择题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