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3%,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假定不考虑纳税调整事项,该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甲公司200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将于2003年2月18日批准对外报出,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事项如下:
(1)2002年12月1日,甲公司因其产品质量问题对李某造成人身伤害,被李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200万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甲公司预计该项诉讼很可能败诉,赔偿金额估计在100~150万元之间,并且还需要支付诉讼费用2万元。考虑到公司已就该产品质量向保险公司投保,公司基本确定可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50万元,但尚未获得相关赔偿证明。
(2)2003年2月15日,法院判决甲公司向李某赔偿115万元,并负担诉讼费用2万元,甲公司和李某均不再上诉。
(3)2003年2月21日,甲公司从保险公司获得产品质量赔偿款50万元,并于当日用银行存款支付了对李某的赔偿款和诉讼费用。
要求:编制甲公司2002年12月31日、2003年 2月15日和2003年2月21日与诉讼事项有关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1)2002年12月21日
借:营业外支出——诉讼赔偿
[(1004-150)÷2]125
管理费用——诉讼费用 2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127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50
贷:营业外支出——诉讼赔偿 50
(2)2003年2月15日
借: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127
贷:其他应付款——李某 115
——法院 2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3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0×33%)3.3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7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7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4
贷:盈余公积 1.34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甲公司所得税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则所得税影响数仍然通过“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核算,而不是通过“递延税款”科目核算。
(3)2003年2月21日借:银行存款 50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50
借:其他应付款——李某 115
——法院 2
贷:银行存款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