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行政诉讼法》67条规定:“赔偿诉讼( )适用调解。”

A.不能

B.应当

C.必须

D.可以

答案

参考答案:D

单项选择题

(三)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 * * 题。

元曲和唐诗、宋词一样,同为我国古代文学发展史上的艺术高峰。

元曲包含两个部分:一是散曲,它是兴起于元代的一种新兴诗歌样式,主要包括小令和套曲;一是杂剧,即由散曲套组成的曲文,间杂以宾白、科介,专供舞台演出。

元代散曲与杂剧的产生与发展,有其多种复杂的原因。

一方面,是由文学尤其是诗歌本身的内在发展规律所决定的,是文学传统继承与发展的结果。曲是由词演化而来的。词在发展初期,它饱含着人民群众的思想感情,表达了他们的愿望甚至隐情。但是,词发展到晚期,由于词作家远离社会现实,作品的内容日趋空泛,题材日趋狭隘,又由于作家一味堆砌词藻,走上了形式主义的绝路。[1]再者,金元时期,随着华北、东北、西北地区各民族在政治、军事上的斗争,加强了经济、文化的交流。[2]辽灭金兴,金亡元起,北京成了北方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北京地区流行的语言,逐渐与河南、河北、山西、山东地区的语言相融合,形成了新的语言体系,从而为金元诗歌的创作提供了新的语言材料。[3]同时由于新词汇不断出现,双音、多音词日渐增多,而宋词的格律对变化着的语言,已成了一种严重的束缚。加上南北语言声调的差异,方言俗语的迥别,由北方首先产生元曲这样一种新诗体就成为一种势所必然。[4]

另一方面,最重要的原因是由元代的社会现实所决定。在蒙古贵族统一和统治中国的90年间,他们对汉族人民进行残酷剥削和压迫,实行民族歧视政策,破坏了中国传统的文化制度,科举考试废而不行70余年。当时社会各阶层的地位顺序是: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匠、六工、七猎、八民、九儒、十丐。在这种特殊的社会形态下,知识分子中的一部分人依附蒙古贵族,追求荣华富贵;一部分不做元朝的官,苦闷彷徨,隐居民间,过着贫苦的生活,抗议民族压迫,表现出对黑暗统治的不满和忧国忧民的思想。元代的特殊社会形态,也动摇了旧有的精神意识,传统的习惯和信仰,加上城市经济的发达,外来文化的影响,使文学从旧的思想和束缚中获得了解放与发展的新契机,被正统文学轻视的市民文学,以新的形式和精神,茁壮地发展起来,成为一种新兴的艺术力量。

散曲分小令和套曲两种。

小令也叫“小叶儿”,是独立的只曲,每首只有一段,很像一首单调的词,也有点像句式参差不齐的小诗。如白朴的《[越调]天净沙·秋思》:“孤村落日残霞,轻烟老树寒鸦,一点飞鸿影下。青山绿水,白草红叶黄花。”

套曲(又叫散套或套数)是由两支以上宫调相同的只曲联缀而成的“组曲”。套曲少则两曲,多而二三十曲,没有定数的限制,但必须一韵到底。套曲在体制上的灵活变化弥补了小令表情达意相对单调的不足。

散曲和词都是长短句,词“调有定格”,曲有“正谱”。可是,散曲不像词那样严格要求“字有定数”,可以极尽长短句变化之能事,允许作者在正谱范围内加入“衬字”。所谓“衬字”就是在曲律规定必需的数字之外所增加的字。衬字不受格律的限制,即不讲平仄,不拘字数。它的作用,或者是补足语义,或者是加强声情,或者兼而有之。例如关汉卿的《[南吕]一枝花·不伏老》内《黄钟煞》中一节“我却是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当当一粒铜豌豆,你子弟谁教钻人他锄不断砍不下解不开顿不脱慢腾腾千层锦套头。”其中加点的字,便是衬字。若去掉这些衬字,这支曲子便黯然失色了。

散曲的用韵和词的用韵也有所不同。曲用韵较密,几乎是句句用韵,而最大的特点是平韵、仄韵可以互押。不论小令还是套数,都是一韵到底,中间不能换韵;即使篇幅较长的杂剧,一折也只能押一个韵部的字。而词则要求“韵有定声”。词中如用平韵,则全词皆平;若用仄韵,则全调皆仄;若用平仄二韵,则必须换韵。相对来说,散曲的用韵走的是一条自由之路。

散曲体裁在句子长短变化和押韵上的解放,使作者可以写得更加生动活泼,曲尽其妙,同时使音调节奏富于变化,浅唱高歌更为悦耳。所以说,散曲不仅为众多文人——作者所热爱,也为广大群众乐于欣赏。

“于是,广大人民群众呼唤着新的文学样式的诞生。”一句是从第四自然段中抽出来的,它应还原在[1][2][3][4]中的哪个位置?()

A.1

B.2

C.3

D.4

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按照人的自我的发展历程、实现人生价值和精神自由的高低程度,人生境界可分为四个层次,即欲求境界、求知境界、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
最低的境界为“欲求境界”。人生之初,在这种境界中只知道满足个人生存所必需的最低欲望,故以“欲求”称之,当人有了自我意识,并且生活于越来越高级的境界时,此种最低境界仍潜存于人生之中。现实中也许没有一个成人的精神境界会低级到唯有“食色”的欲求境界,而丝毫没有一点高级境界,以欲求境界占人生主导地位的人是境界低下而“趣味低级”的人。
第二种境界为“求知境界”。在这一境界,自我作为主体,有了进一步认知作为客体之物的规律和秩序的要求,有了知识,掌握了规律,人的精神自由程度、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就大大提升了一步。所以,求知境界不仅从心理学和自我发展的时间进程来看在欲求境界之后,而且从哲学和人生价值、自由之现实的角度来看,也显然比欲求境界高一个层次。
第三种境界为“道德境界”。它和求知境界的出现几乎同时发生,也许稍后,就此而言,把道德境界列在求知境界之后,只具有相对的意义,但从现实人生意义与价值的角度和实现精神自由的角度而言,则道德境界之高于求知境界,是不待而言的,发展到这一水平的“自我”具有了责任感和义务感,这也意味着他有了自我选择、自我决定的能力,把自己看做是命运的主人,而不是听凭命运摆布的小卒。
人生的最高精神境界是“审美境界”,这是因为此时审美意识超越了求知境界的认识关系,它把对象融入自我之中,而达到情景交融的意境:审美意境也超越了求知境界和道德境界中的实践关系,这样,审美境界既超越了认识的限制,也超越了功用、欲念和外在目的以及“应该”的限制,而成为超然于现实之外的自由境界。
在现实的人生中,这四种境界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很难想象一个人只有其中一种境界而不掺杂其他境界,只不过现实的人,往往以某一种境界占主导地位,其他次之。于是我们才能在日常生活中区分出某人是低级境界、低级趣味的人,某人是高级境界、高级趣味的人,某人是以道德境界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家,某人是以审美境界占主导地位的艺术家……

对于“求知境界”与“道德境界”关系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______。

A.把“道德境界”列在“求知境界”之后,并不意味着前者比后者出现得晚
B.到了“求知境界”,人具备了知识,为“道德境界”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C.责任感与义务感使“道德境界”不同于“求知境界”,并高于“求知境界”
D.“道德境界”中的“自我”已经根本不同于“求知境界”中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