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中华公司申报的XXXX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80万元。经有关部门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1)该公司直接向该市希望小学捐赠18万元;
(2)该公司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云南灾区捐赠价值27万元的物资;
(3)该公司直接向其客户馈赠价值5万元的产品。
对以上的捐赠,该企业均作支出申报从收入中扣除。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允许扣除的捐赠。
(2)计算该企业全年应交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25%)
答案
参考答案:(1)根据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捐助在该年度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但纳税人未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中国红十字会、中国减灾委员会等)向灾区捐赠的不允许扣除。本题中,由于(1)是企业直接捐赠给希望小学; (3)不属于公益救助性捐赠范畴,因此(1)、(3)不能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2)捐赠未超过标准的部分可以扣除(按3%的额度扣除)。
允许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标准=(180+18+27+5)×3%=6.9(万元)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80+18+27+5-6.9=223.1(万元)
全年应交所得税=223.1×25%=55.7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