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以下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有( )

A.张三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

B.李四过失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

C.王五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D.15周岁的赵六资助孙七实施恐怖活动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犯罪概念、犯罪的成立,以及相关刑法分则、刑法修正案的规定 A选项,见《刑法》第244条 [《刑法修正案(四)》],原条文为“雇用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本选项雇用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当然也构成犯罪。B选项,见《刑法》第369条第2款[《刑法修正案(五)》],注意过失犯罪须造成严重后果。C选项,见《刑法》第177条第1款第(2)项[《刑法修正案(五)》]。D选项,见《刑法》第17条,14至16周岁的人只对8类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资助恐怖活动不在其中,故不构成犯罪。但如果赵六明知孙七实施的恐怖活动包括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上述 8类行为,仍然资助,可以成立相应犯罪的帮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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