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二厂与丙燃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丙公司供给0号或10号柴油1000吨,在柴油运到后,甲厂和乙厂按4:6的比例向丙公司付款。该合同之债是()。
A.单一之债
B.简单之债
C.选择之债
D.连带之债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因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二人,因此属于多数人之债,而非单一之债;因合同标的物具有可选择性,因此属于选择之债,而非简单之债;因甲乙债务是有份额的,因此属于按份之债,而非连带之债。ABD是错误的,只有C是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