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1998年8月7日,王某因贩卖注水牛肉而被工商机关处以200元的罚款,限期5日内缴纳。8月15日王某到工商机关缴纳罚款时被告知因其未按时缴纳,依法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18元,共计218元。在这里,200元罚款与18元罚款的性质是:( )

A.都是行政处罚

B.都不是行政处罚

C.200元的罚款不是行政处罚

D.18元的罚款不是行政处罚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此题考查的是行政处罚和执行罚的区别。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给予的处罚;执行罚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范畴,只有当义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时,行政机关按义务人拖延履行的期限,按日科以义务人以新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义务人及时履行义务的一种行政强制执行方法。本案中工商管理机关对王某的200元罚款是针对王某违法行为作出的,是行政处罚;而因未按时缴纳罚款被加处18元是强制其履行义务的方式属于执行罚。故D项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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