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李某为资助15岁的王某上学,与王某订立赠与合同,赠与王某10万元,并就该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后李某无正当理由,在交付给王某6万元后就表示不再赠与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李某应当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B.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王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该赠与合同效力未定

C.李某可向王某要求返还6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D.李某可不再给付王某4万元,因该赠与合同可撤销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合同法》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故选项A正确。

选择题
名词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