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常某收入较高,并且十分爱炫耀。常某购得一台价值2万元的索尼笔记本电脑,遂拿着电脑在李某和章某面前炫耀,而且还讥笑其二人是穷光蛋,一无所有。李某和章某感到自尊心受到伤害,遂一起商量乘常某外出不在家时,到常某家窃取其笔记本电脑。2009年3月5日凌晨两点钟由李某在门外放风,章某人室行窃,在窃得该手提电脑及定期1年的存折一个(本金1万元,年息5%)后,又从床头柜里发现一精致檀木盒,内装有一花瓶(价值30万元)和装有子弹的手枪一支,章某遂将手枪和花瓶拿走。 章某刚要离开,看到床上躺有一人,误以为是常某的老婆,遂扑到床上企图 * * 淫,但是李某在门外等待时问过长,遂敲门催促章某赶紧离去,章某这才仓促出去,并顺便朝躺在床上的人摸了几下。实际上床上躺的是常某13岁的儿子,但章某并不知情。在返回的路上,章某告诉李某他窃取定期存折一个、手枪一支、花瓶一个。李某先是一惊,后又说“反正已经拿出来了,就这样吧”。因章某爱枪,枪就分给了章某。后章某听说赵某要报仇杀人,急需枪支,就把该枪以2万元的价格卖于赵某。花瓶也归了章某,已被章某赠与一外国人。电脑分给李某,被李某以1万元卖给钱某。常某因发现存折丢失,即到储蓄所查询,发现存款未被取走,就办了挂失手续。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97~100题: |
章某在行窃过程中意图 * * 淫常某老婆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强 * * 罪(未遂)
B.不构成犯罪
C.猥亵儿童罪
D.猥亵妇女罪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本案中,章某存在着认识错误,即误将常某的儿子当作常某的老婆意图实施 * * 淫行为。但是认识错误不影响罪名成立,即对行为对象的认误错误与原认识如果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仍成立原犯罪的既遂;如果不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则按未遂、过失或意外事件处理。故章某的这一行为属于对象不能犯,成立强 * * 罪未遂,故A项是正确的。需要注意的是,在本案中,章某并不知道那是常某的儿子,更无猥亵儿童的故意,因而不成立猥亵儿童罪,故A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