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售与乙一批货物,约定交给乙指定的丙运交给乙。丙专事运输,并且乙已经为此向丙支付了运费。甲依约照办,丙在货物运送途中,因丙车与丁车相撞,货物全毁。经鉴定,肇事原因双方均有过失。
问:乙可向谁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

参考答案:甲、乙之间成立买卖合同关系。甲依照约定将货物交给乙指定的丙,即已完成交付,甲不再对乙负有合同义务,也不对运送中的货物负责,因此,乙不能要求甲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因此,甲将货物交付给丙时,交付完成,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所有。在运送途中发生导致货物毁损的事故,丙、丁均有过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此,乙可要求丁负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丙与乙之间成立货物运输合同关系,丙为承运人。根据《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乙可要求丙赔偿货物的损失。

不定项选择
单项选择题 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