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在公园游玩时,不慎丢失项链一条。该项链被公园管理员拾到后交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由于甲未能在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前去认领,该行政管理部门即依照有关规定将项链交某拍卖行予以拍卖,后被乙以拍卖价买下。其后,该项链被丙偷走,并以300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同事丁。后丙作案被捕,供认上述事实,公安局即从丁处取回项链,并通知乙前来认领。甲因偶然原因得知此事,也要求要回项链。丁则认为该项链系由自己出钱购买,应当归自己所有。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本案中,该项链原属于甲所有,但其丢失项链后超过规定的期限未能认领,该项链作为遗失物,其所有权转归国家所有。有关机关依法对其进行拍卖,乙竞拍买下,依法取得所有权。丙将项链卖给丁,由于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丁不能取得项链的所有权。因此,本案中项链的所有权归乙享有,乙有权认领回。
丙窃得项链卖给丁,其行为在民事上属无权处分,由于丁不能取得项链所有权,故丙收取丁的价金构成不当得利,丁有权要求丙返还300元购项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