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项做法符合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

A.孙某与刘某因欠款纠纷诉至法院。在诉讼进程中,刘某因车祸死亡,刘某有妻子和两个儿子。在这种情形下,法院应裁定延期审理
B.在王某与张某借款纠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告张某出走,下落不明,但双方对借款事宜都表示承认。在这种情形下,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C.在林某与李某欠款纠纷一案的诉讼进程中,被告李某因心脏病发而突然死亡。李某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在这种情形下,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D.在叶某与徐某合同履行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被告徐某提出要求重新进行鉴定。在这种情形下,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由此可见,A选项所述情形符合该条第一项的规定,刘某因车祸死亡后,需要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形下,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因此,A选项错误。
B选项,缺席判决概念的确立旨在保障法庭审理的正常进行。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而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以缺席判决。如果债务人是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走,下落不明,而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在本案中,虽然张某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走,下落不明,但案件的借贷关系明确,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因此,B选项正确。
C选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由此可见,C选项所述情形符合该条第二项的规定,李某因心脏病发而突然死亡,其没有遗产,也没有义务承担人,此时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因此,C选项错误。
D选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由此可见,D选项所述情形符合该条第三项的规定,被告徐某在庭审过程中提出申请重新进行鉴定,在这种情形下,案件可以延期开庭审理而不是被中止。因此,D选项错误。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拿一幅画给小孩子或是未受艺术教育的人看,他总是说“很好看”。如果追问他“它何以好看”不外回答说:“我喜欢看它,看了它就觉得很愉快。”通常人所谓“美”大半就是指“好看”,指“愉快”。

  许多文艺批评家也把美感和快感混为一件事。英国学者罗斯金就曾很坦白地说:“我从来没见过一座希腊女神雕像有一位血色鲜丽的英国姑娘的一半美。”从愉快的标准看,后者引诱力自然比前者大,但是你觉得一位姑娘“美”和觉得一座女神雕像“美”时是否相同呢二者的美显然是两件事。一个是只能引起快感的,一个是只能引起美感的。罗斯金的错误在于把姑娘的引诱性做“美”的标准,去衡量艺术作品。艺术是另一世界的东西,对实际人生没有引诱力,所以他以为比不上英国姑娘。

  美感和快感究竟有什么分别有些人见到快感不尽是美感,给它们勉强进行了区分。英国有一派主张“享乐主义”的美学家就是如此。他们见到的分别彼此又不一致。有人说耳、目是高等感官,其余都是“低等感官”,只有前者可以感觉美感而后者则只能感觉快感;有人说引起美感的东西可以同时引起许多人的美感,引起快感的东西则对于这个人引起快感,对于那个人或许引不起快感。_________。这些学说在历史上都发生过影响,如果分析起来,都是一钱不值的。耳、目得来的有些是美感,有些也只是快感,我们如何去分别“客去茶香余舌本”,“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等名句是否与“低等感官”不能得到美感之说相容至于普遍不普遍的话更不足为凭。陈年花雕是吃酒的人大半都称赞它美的,一般人却不能欣赏后期印象派的图画。

  美感和快感是很容易分别的。美感与实用活动无关,而快感则起于实际要求的满足。口渴时要喝水,喝了水就得到快感;腹饥时要吃饭,吃了饭也就得到快感。

  美感经验是直觉的而不是反省的。在聚精会神之中我们既忘却自我,自然不能觉得我是否欢喜所观赏的形象,或是反省这形象引起的是不是快感。对一件艺术作品欣赏的浓度愈大,就愈不觉得是在欣赏它,愈不觉得所生的感觉是愉快的。如果自己觉得快感,便是由直觉变而为反省,好比提灯寻影,灯到影灭。美感所伴的快感,在当时都不觉得,过后才回忆起来。比如读一首诗,当时只是心领神会,无暇他及,后来回想,才觉得这一番经验很愉快。

在第3段横线处应补上的一句话是()。

A.美感具有引诱性,快感缺乏引诱性

B.与快感相比,美感更具有趣味性

C.与美感相比,快感则更具有实用性

D.美感有普遍性,快感没有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