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6年11月,某市得利灯具有限责任公司职员郑某因劳动合同方面的几个问题与得利公司发生争议。郑某遂求助于市法律援助协会。设你是法律援助协会工作人员,请就本案回答郑某提出的下列问题:
郑某于2001年10月8日与得利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郑某在得利公司高级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任职,试用期1年,期满后转为正式工;合同期限为5年,期满后经双方同意方可续签。现郑某主张其合同期已满,得利公司认为扣除试用期该合同期限尚未达到。请问郑某与该公司的合同到哪一日失效( )
A.2006年10月9日
B.2007年4月9日
C.2007年10月9日
D.以上皆不对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中的使用期限,《劳动法》第2l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题中合同规定超过了6个月,故超出部分无效:试用期以6个月计算。其次,《劳动法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而得利公司的主张不正确,该合同期限应为2001年10月8日起计算5年,即 2006年10月9日失效。
(注意:2006年的《劳动合同法(草案)》第13条第2款规定,高级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