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公司和腾讯公司之战期间舆沦中的一个关键词是“垄断”。有人以互联网涉及技术为由,讥诮批评者说外行话。但常识告诉我们,互联网垄断行为也是垄断行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哪个行业可以例外。2008年开始实施的中国《反垄断法》第十九条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时”可以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从这一规定看,腾讯公司和360公司都具备垄断的条件。马化腾说:“是否构成垄断,不是看市场份额是看有没有利用市场份额做一些垄断的事情。”根据《反垄断法》第三条,“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就是垄断行为,难道利用对用户的绝对占有量以突然袭击的方式逼迫他们“二线”还不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吗
通过阅读这段材料,可以知道作者的主要观点是( )。
A.互联网垄断行为也是垄断行为,必须遵守《反垄断法》,绝对不能例外
B.是否构成垄断,不能只看市场份额,还要看是否有垄断性行为
C.360公司和腾讯公司都存在垄断行为,两家公司都违反了《反垄断法》
D.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应该被制止并问责
参考答案:A
解析: 阅读材料,不难发现“但常识告诉我们”提示出了其引导的句子就是作者的观点,即“互联网垄断行为也是垄断行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哪个行业可以例外”。选项A虽然有“必须”和“绝对”两个程度副词令人感觉可能存在过于绝对的问题,但是其内容并没有和作者观点相悖。故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