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清廷1908年8月27日公布的《钦定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确定“预备立宪”的期限为:()
A.5年
B.9年
C.7年
D.8年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清政府“预备立宪”活动。 1905年清廷提出“仿行宪政”,1908年8月27日公布了“预备立宪”计划——《钦定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确定1908年至1916年,以九年为“预备立宪”期限。制定实施刑律、民律、商律、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律等法典。宣布从1917年始行宪政。这显然是以“预备”为借口,缓和国内外矛盾。其实质所要谋求的目的,正如孙中山所说:这是清廷“谋中央集权,拿宪法作愚民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