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清廷1908年8月27日公布的《钦定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确定“预备立宪”的期限为:()

A.5年

B.9年

C.7年

D.8年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清政府“预备立宪”活动。 1905年清廷提出“仿行宪政”,1908年8月27日公布了“预备立宪”计划——《钦定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确定1908年至1916年,以九年为“预备立宪”期限。制定实施刑律、民律、商律、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律等法典。宣布从1917年始行宪政。这显然是以“预备”为借口,缓和国内外矛盾。其实质所要谋求的目的,正如孙中山所说:这是清廷“谋中央集权,拿宪法作愚民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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