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陈某于2004年4月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4年7月,陈某出国留学的签证得到批准,遂想解除与某房地产公司的劳动合同。陈某应采取下列哪种做法( )
A.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B.可能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C.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D.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见《劳动法》第32条。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