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东北某城市的邮电通讯企业成立于2006年,2007年发生如下业务:
(1)2007年实收资本比2006年增加4000万元。
(2)2007年拥有土地8500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占地1600平方米,企业内部绿化占地2000平方米,企业外部绿化占地3400平方米。
(3)2007年度的上半年企业共有房产原值5000万元,7月1日起企业将原值1000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的一栋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1年,每月租金收入10万元,2007年共收取60万元;8月10日职工宿舍完工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原值500万元。
(4)2007年取得基础电信服务及增值电信服务收入11000万元,其中含预收2007年度电话费2000万元。
(5)销售有价电话卡面值1000万元,给予客户10%的折让,该折让金额已经在财务会计中予以体现。
(6)2007年1月出租通讯设备,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1年,取得2006年租金收入380万元。
(7)当年各项经营成本及期间费用支出6000万元(不含应缴纳的各项税金),其中支付工资总额2700万元,按工资总额和规定比例分别提取职工工会经费(取得工会专用拨缴款收据)、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该电信企业有职工800人,当地政府规定;计税工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扣除限额标准扣除),支付业务招待费200万元,广告费1000万元,业务宣传费100万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5元/平方米;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2007年该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
(2)计算2007年该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3)计算2007年该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
(4)计算2007年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
(5)计算2007年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6)计算2007年该企业应确认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7)计算2007年该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费用和“三项经费”;
(8)计算2007年该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9)计算2007年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10)计算2007年该企业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25%)

答案

参考答案:

(1)2007年该企业应缴纳的印花税

①新增实收资本增加应缴纳印花税=4000×0.5‰=2(万元)

②租赁合同印花税=(10×12+380)×1‰=0.5(万元)

全年应缴纳印花税=2+0.5=2.5(万元)

(2)2007年该企业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85000-1600-3400)×5=400000(元)=40(万元)

(3)2007年该企业应缴纳的房产税

①自用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5000×(1-20%)×1.2%-1000×(1-20%)× 1.2%×50%=43.2(万元)

②出租房产应缴纳的房产税=10×6×12%=7.2(万元)

③完工的职工宿舍应缴纳的房产税=500×(1-20%)××4

=1.6(万元)

全年应缴纳房产税=43.2+7.2+1.6=52(万元)

(4)2007年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

①出租房产及其他固定资产应缴纳的营业税=(10×6+380)×5%

=22(万元)

②基础电信服务及增值电信服务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11000-2000)×5%

=450(万元)

③销售电话卡应缴纳的营业税=1000×(1-10%)×5%=45(万元)

全年应缴纳营业税=22+450+45=517(万元)

(5)2007年该企业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①应缴纳的城建税=517×7%=36.19(万元)

②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517×3%=15.51(万元)

全年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36.19+15.51=51.70(万元)

(6)2007年该企业应确认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

=10×6+(11000-2000)+1000×(1-10%)+380

=10340(万元)

(7)2007年该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费用和“三项经费”

①1500万元工资总额不应全额在税前扣除,应按计税工资标准予以调整:

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总额=1600×0.12×12=2304(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700-2304=396(万元)

②按工资总额提取的三项经费不应全额在税前扣除,应按计税工资总额予以调整,提取职工工会经费由于取得工会专用拨缴款收据,故

允许扣除的三项经费=2304×(14%+2.5%+2%)=426.24(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700×(14%+2.5%+2%)-426.24=73.26(万元)

③2007年该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工资费用和“三项经费”=2304+ 426.24=2730.24(万元)

(8)2007年该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①支付业务招待费200万元,不能全额在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1000-2000)+1000×(1-10%)]×3‰+3

=32.7(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32.7=167.3(万元)

②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11000-2000)+1000]×8.5%= 85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100-850=250(万元)

③2006年该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32.7+850

=882.70(万元)

(9)应纳税所得额

=10340-2.5-40-52-517-51.7-6000+396+73.26+167.3+250

=4527.36(万元)

(10)应纳所得税税额==565.92(万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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