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5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5万元。假定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为3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310万元。假定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企业2008年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A.125

B.121.25

C.123.75

D.126.25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根据税法的规定,国债利息属于纳税调整减少额,超标的业务招待费属于纳税调整增加额,所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500-15+10=495(万元)。当年的所得税费用=495×25%= 12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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